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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邮政局: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

11月23日,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***产品、雾化物、***用烟碱等限量寄递的通告。其中指出,寄递***产品、雾化物、***用烟碱等实行限量管理。寄递***产品每件限量为:烟具2个;***烟弹(液态雾化物)或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(包括一次性***等)6个,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ml。寄递烟液等雾化物及***用烟碱每件限量为12ml。(第一财经)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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