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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明星周边后商家失联,粉丝经济中交易乱象谁来担责?

“你我本无缘,全靠我花钱。”这句调侃粉丝与“爱豆”之间关系的玩笑,却也道破了娱乐行业飞速发展背景下粉丝经济的内涵。

流量变现催生了粉丝经济,各类产业链随之迎来发展良机,然而粉丝内部交易背后的乱象也渐渐浮出水面。近日,不少消费者便向中新经纬客户端反映,其通过Owhat、微店等第三方平台购买明星周边后遭遇付款后商家便失联的情况。

购买周边后商家失联 套路如出一辙

近年来,各大视频平台纷纷推出竞演类真人秀节目,如《偶像练习生》、《创造101》等。明星新秀们的粉丝团体日渐庞大,更是催生出了以制作、贩卖明星周边为主的产业链。

小唯(化名)就是随着热潮加入到粉丝大军中的一员。她向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,大部分较为知名的艺人都会拥有自己的粉丝组织,俗称“站子”。“这些组织的背后可能是个人或多人,他们平时会在微博账号中发布自己拍摄的明星照片,也会给明星做应援,有时会将自己拍摄的照片集结成册,再制作一些周边产品一起贩卖。”小唯表示,这种自行制作的周边和写真集,在粉丝交易中十分常见,而交易常用的第三方平台则为Owhat。

中新经纬客户端了解到,OWhat是一款提供在线交易、传播管理等服务的平台,当红艺人的周边销量能够轻易达到数千。

然而,交易风险时有出现。小唯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,自己在2018年通过Owhat购买的一款周边产品就遭遇了商家逾期数月发货,并最终失联的情况。

“一个我很喜欢的站子在卖手幅等周边产品,价格不到100元,我出于对艺人的喜欢就买了。在后续的几个月里,对方也不时提到了商品的准备过程,给大家一种非常积极的印象。”小唯提到,在粉丝与“站子”的交易中,付款后1-2个月内发货几乎是“潜规则”。

然而,将近一年后,商家仍未发货。今年1月,该商家的微博账号已停止更新,未发商品总价值接近10万元,商家微博的评论区充斥着粉丝们不满的声音:“发货还是退款?你就这样对待大家的信任吗?”

“其实可能他们根本没走,只是换了个账号继续追其他明星了。”小唯说,“永远会有新的明星出现,对于他们来讲也是新的商机。”

粉丝交易也会通过其他第三方平台进行,如微店等。某歌手粉丝小林(化名)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,自己曾通过微店购买一本由粉丝组织发售的明星写真集,该组织曾公开要求所有买家在收到商品前确认收货,并称商品会在约一个半月后正式发出。

“这种操作虽然看起来并不公平,但在粉丝群体中已经见怪不怪。卖家给出的解释是,只有先确认收货他们才能提现,再用这笔钱去制作商品。”出于“入乡随俗”的心理,小林痛快地确认了收货,从此开始了漫长的等待。当时,写真集的成交量已经达到上千。

然而到了承诺发货的时间,粉丝们却没有等来快递,取而代之的则是各种延迟理由、新的发货承诺,和一次次的爽约。最后,商家干脆关闭了微店店铺,再无回应。

中新经纬客户端了解得知,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,商家的态度也往往十分相似,借口和套路更是如出一辙。“在卖出商品后的前一两个月,他们会在微博上提及商品的制作过程,吊起大家的兴趣。逾期过久不发货时,对方会以商品制作出问题,或自己太忙为借口,最后彻底失去联系。”一位知情人士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说。

有业内人士分析称,粉丝“圈内”的交易往往建立在粉丝对卖家的信任上,而在线上社交及交易过程中,消费者对粉丝组织背后负责人的真实身份通常没有过多的了解。在交易中,商家提出“需提前确认收货”的“不平等条约”之所以成为潜规则,也与消费者对其的盲目信任有关。

律师:商家或涉嫌合同诈骗,消费者可联合报警

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发现,黑猫投诉平台上有关Owhat的投诉共30条,绝大部分原因为申请退款无果。许多消费者表示,自己遭遇了卖家收款后不回复、不发货的问题,而退款发起后也无人处理。截至发稿前,Owhat方面对该平台的有关投诉均未回复。

截图来源:黑猫投诉官网

而黑猫上也有涉及微店商家逾期发货、拒绝退款的投诉。

中新经纬客户端联系到了微店官方工作人员,对方表示,平台方允许商家发布虚拟订单,可以在买家付款后由商家自行更改发货状态,而消费者也可以自行确认收货。相关协议规定,商家在交易结束的三个月内不可关店,超过三个月可自行关店。

微店方面表示,如收到消费者投诉,确认商家存在逾期不发货且失联的情况,平台会将相关商品进行下架,如情节严重则会封店处理,并在接到投诉后冻结该商家的账户。如此时商家已自行提现关店,平台则建议消费者报案,并表示将配合警方提供商家相关信息。

关于平台方对交易纠纷的处理等问题,中新经纬客户端数次拨打Owhat客服电话,均未接通;随后中新经纬客户端向Owhat官方邮箱发送采访函,截至发稿前未收到回复。

对于线上交易付款后商家不发货的问题,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,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,若商家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发货,则构成合同违约。如果有证据证明商家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,在收到消费者的货款后失联的,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的刑事犯罪。如遇到同一情况的消费者较多,则可以联合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。

赵占领提到,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,网络交易平台在三种情况下,对于卖家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:不能提供卖家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;单独对消费者做出有利承诺;对于卖家的侵权行为明知或应知。若Owhat、微店等交易平台存在其中情况,则需对此承担法律责任。

【来源:中新经纬          作者:赵佳然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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